扫码换5万现金被控“欠钱不还”,男子称二审胜诉,拟请花鼓戏剧团演出:演出

顾客扫码支付5万元后,18岁的炒货店老板曹先生换取现金给了对方演出 。不料过了一个多月,顾客竟拿着转账记录找上门,说曹先生欠自己5万元,甚至以欠钱不还为由将其诉至法院。

日前,九派新闻从炒货店老板曹先生处获悉,此案终审判决结果已出,湖南沅江市法院驳回原告刘某的全部诉讼请求演出

曹先生称,因为此事,自身名誉和店铺生意受到很大影响演出 。为澄清误会、还原事实真相,他自费三四万元,计划于10月24日举办一场名为“澄清事实,共筑信任”的演出,“生动展现诈骗的手段与防范措施,希望能还原事实真相,也提醒大家防范新型诈骗,以我为鉴”。

曹先生关门的店铺前,张贴着澄清活动的横幅演出 。图/受访者提供

【1】帮忙换现金被指借款

“我是开炒货店的,卖瓜子花生演出 。”曹先生介绍,2024年10月,他的店铺在湖南沅(yuán)江市南大镇开业。同年12月底,常到店里买东西的顾客刘先生提出,因为有急用,希望向曹先生换取5万元现金。收到对方微信转账后,“没有犹豫那么多,把店里的备用资金拿给了他”。

曹先生称,此后不久,对方再次找到他,称家里需用钱,借走5000元现金演出 。这两次经济往来,双方未写下收据、借条之类的凭证,微信转账也未备注资金性质。

曹先生没想到,过了一个多月,刘先生拿着转账记录来找他,“说我欠他5万元”演出 。随后,他收到了法院的传票,案由是“民间借贷纠纷”,这时他才知道自己被起诉了。

据今年6月沅江市法院出具的一审判决书,原告刘某主张,被告曹某某于2024年12月24日向原告提出借款5万元的请求,原告当日当面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,向被告分两笔转账共计5万元,被告收款后口头承诺年后归还该笔借款及5000元报酬费,被告于2025年2月1日给付原告5000元报酬费,未归还本金,两日后原告向被告要求归还5万本金,被告不承认该借款了演出

法院认为,双方并未就转账的性质进行备注或者补充约定,原告也未提供能证明借贷事实成立的证据演出 。此外,截至交易发生之日,双方相识不足半年,根据微信聊天记录也可以看出,双方之间并未就日常生活有过多交流,没有频繁的经济往来记录,原告在没有任何债权凭证的情况下,向被告大额借款5万元,有悖日常民间借贷习惯。判决结果为,驳回原告刘某的全部诉讼请求。

一审判决书演出 。图/受访者提供

曹先生称,对方不服一审判决,向益阳市中级法院上诉演出 。今年10月9日,该院出具的二审判决书显示,法院经审查认为,刘某提交的相关证据达不到其证明目的,因此不予采信。其上诉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,本院不予支持。因此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结尾另注明,“本判决为终审判决”。

二审判决书演出 。图/受访者提供

【2】当事人自费三四万元举办澄清活动

虽法院判驳回原告刘某的全部诉讼请求,曹先生称自己的名誉、店铺生意都因此事受到很大影响演出 。曹先生表示,在判决结果出来之前,“很多人都不相信我,没人买我的东西,都说我是个诈骗犯”。为应对案件和社会舆论,他今年下半年一直没有营业,“至今没敢开门”。

据曹先生介绍,这是他第一次经历这类事情演出 。他高中毕业后开了这家炒货批发店,因日常进货较多,店里放有备用现金。顾客找他换取时,他没有考虑太多,“我对每一位顾客都是保持信任的”。

经历此事后,为恢复自身名誉和店铺生意,曹先生打算10月24日在店附近举办一次名为“澄清事实,共筑信任”的活动,邀请社区居民前往演出 。他表示,已经向当地派出所、应急部门报备。

他介绍,这次活动邀请了花鼓戏剧团和腰鼓队,将通过歌舞表演的形式,生动展现诈骗的手段与防范措施,“希望能还原事实真相,也提醒大家防范新型诈骗,以我为鉴”演出

他指出,此次活动纯公益性质,来宾不需要付费,举办活动的费用是他自掏腰包承担的,前后共花费三四万元,相当于炒货店一两个月的收入演出

之所以想到举办这样一场活动,“因为很有警示意义,能够提醒很多人演出 。”曹先生说,他希望通过此次活动告诉更多人,不要轻易给陌生人转账,如果确实需要,记得备注,“以免被套路”。

事实上,这是曹先生第二次举办澄清活动演出 。据华商报大风新闻此前报道,今年6月,一审法院判曹先生胜诉后,他当时为给自己正名,曾在镇上组织歌舞巡演庆祝,同时希望恢复自身名誉,“以载歌载舞的形式提醒大家别上当受骗”。

他在受访时告诉九派新闻:“这件事情家里人都知道,他们说一切相信法律演出 。”对于24日的澄清活动,家人全力支持,“姑姑和姐姐都说,不管花多少钱都行,只要能还原事实真相,毕竟我年纪还小”。

关于此前借出、至今对方未还的五千元,曹先生打算等演出结束之后向法院起诉对方,并向当地公安报警反映,“通过法律途径找他要”演出

九派新闻记者 胡冰月

编辑 王佳箐 肖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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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来源:九派新闻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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